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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8-11]      来源:大连医科大学

各单位:

据辽宁省气象台预报,今年第9号台风“利奇马”将于8月11日左右抵达我省,台风最大风力将达10-12级,届时将带来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部分地区极易发生山洪、滑坡、泥石流、内涝等洪涝灾害,出行风险增大,为保障师生安全,按照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辽宁省教育厅发布的辽汛办发【2019】5号文件精神,为最大限度地应对强降雨等自然灾害对我校的影响和危害,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对师生生命极端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压实暑期汛期安全工作责任,切实做好教育宣传、预警提示、隐患排查、人员避险、应急保障等各项工作。

二、后勤部门要进一步检查落实以下工作:一是全面巡检、维护、疏通好排水管线和排水口,保持畅通状;二是做好防台防汛物资和器械储备,提前采取防内涝措施,防水沙袋布设到位,排水泵等设备完好、可用,防止地下停车场、地下室、电梯井等出现雨水倒灌以及路面积水等灾害;三是极端天气停止户外施工作业、高空作业,做好施工作业面及设备设施的固定防护,杜绝引发坠物伤害;四是防御暴雨可能引发的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对危险区域设置警戒线;五是做好生活储备,保证汛期学校食堂和超市的正常供应;六是适时启动教师公寓极端天气车辆安全停放预案;七是做好抢险抢修人员物资准备。

三、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巡逻,并在校门处做好外来人员出入管理,在学校沙滩外围设置警戒线,禁止一切人员靠近海边。

四、各单位应加强师生防台防汛、避灾自救等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醒师生高度警惕汛期安全,引导师生极端天气时控制或减少室外活动,远离围墙楼体、牌匾、土坡、树木、电杆电线等物体,防范溺水、交通、触电等安全事故;加强汛情通报,提醒学生注意天气预报,注意和评估路途汛情变化,慎重选择交通工具和出行时间,确保出行安全。

五、各单位要加强人员安全管理。一是要掌握师生的去向,摸清在校人员的底数;二是各单位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特别是留校学生、实习学生和在校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要求大家灾害天气不外出,遇到紧急情况听指挥、不忙乱;三是一旦出现险情要及时上报,果断处置,确保不出现师生人身及财产损害。

六、各单位要检查并关闭所属区域门窗及水电气源,清理户外台面高空摆放物品,如遇雷电,及时关闭电器电源、停用手机,提醒所属部门人员不将车辆停放在大树、电杆或高层建筑临近。

七、加强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懈怠。学校总值班人员严禁脱岗、漏岗和私自换岗。除学校总值班和保卫部门的值班人员外,有10名以上留校学生的部门要安排辅导员24小时在校值班,其他有学生的院系可以联合值班。

八、学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防台防汛有关工作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发生紧急情况,应及时上报并按照学校有关工作预案执行。防台防汛工作办公室及各部门应密切关注气象、水利等部门提供的灾情预测预报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重要情况和信息,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学校总值班电话:86110023

应急物资保障:联系人 文峰

联系电话 13940955538

应急抢修保障:联系人 张连实

联系电话 13050519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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