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根据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工作要求,各单位危险废物报废处置需提前申报管理计划、危险废弃物应急预案以及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等,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一、相关材料
1.危险废物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危险废物应急预案。
2.产生危险废物情况
本通知中的危险废物指教学、科研实验所产生的长年不用或已失效的固态化学试剂及空试剂瓶。
各有关单位可依据教学、科研实验计划,预估本年度拟产生的固态化学品废物数量(千克),空试剂瓶的个数,请填报《产生危险废物情况统计表》。
3.减量化计划和措施
根据拟产生的每一项化学品废物,制定相应的减量化计划和减少危害性的措施,措施要详细、可行。请填报《危险废物减量化目标统计表》。
二、报送时间及地点
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单位盖印章,于6月12日(周五)下班前报送校部119室。
三、联系方式
王建梅 86110097 13610860389(微信) QQ:260817127(邮箱)
注:废液处理需同时报备,具体要求请联系后勤管理处王伟老师。
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