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实验室:
为继续贯彻落实《大连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大医发【218】号)及《大连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现对待报废危险化学品进行统计、回收,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具体要求见附件。
上一条:关于实验室待报废危险化学品、空试剂瓶统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实验室空试剂瓶统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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