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管理
首页政策法规岗位职责通知公告安全常识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常用下载联系我们
安全常识
 化学类安全 
 医学生物类安全 
 通识类安全 
 特种设备类 
 消防类安全 
 危险化学品常识 
 电气类安全 
 安全汇总 
 
通识类安全
您的位置: 首页>安全常识>通识类安全>正文

一般急救原则

时间:[2018-08-30]      来源:

对受到化学伤害的人员进行急救时,几项首先要做的紧急处理是:

1、置神志不清的病员于侧位,防止气道梗阻,呼吸困难时给予氧气吸入。

2、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心脏停止者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挤压。

3、皮肤污染时,脱去污染的衣服,用流动清水冲洗;头面部灼伤时,要注 意眼、耳、鼻、口腔的清洗。

4、眼睛污染时,立即提起眼脸,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5、当人员发生冻伤时,应迅速复温。复温的方法是采用40℃~42℃恒温热水浸泡,使其在15~30分钟内温度提高至接近正常。在对冻伤的部位进行轻柔按摩时,应注意不要将伤处的皮肤擦破,以防感染。

6、当人员发生烧伤时,应迅速将患者衣服脱去,用水冲洗降温,用清洁布覆盖创伤面,避免伤面污染;不要任意把水疱弄破。患者口渴时,可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

7、口服者,可根据物料性质,对症处理;有必要进行洗胃。

8、经现场处理后,应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

记住:口对口的人工呼吸及冲洗污染的皮肤或眼睛时要避免进一步受伤。

上一条:一氧化碳中毒的急救措施

下一条:天然气中毒急救

关闭窗口

大连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