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报废化学品、空试剂瓶回收的通知
请相关单位组织人员于10月23日(周四)参考回收安排的时间,提前将所属实验室报废化学品及空试剂瓶放置在本单位楼宇外指定位置,回收时各单位必须有工作人员在现场配合完成核验与回收处置工作。
一、工作要求
1.搬运时需佩戴手套等个体防护用品;
2.报废化学品和空试剂瓶分开存放,空瓶内不能留有残渣、废液,必须归拢装箱,每箱外包装需写明实验室名称和空瓶数量;
3.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单独存放;
4.强酸强碱与有机化合物、固态与液态分开存放;
5.报废化学品外包装清晰可辨,无标签请鉴别好化学品种类,做好标识,每箱外包装需写明实验室名称和报废化学品名称及存量。
6.回收只针对报废化学品、药品及试剂原剂。配液及废液不回收。
二、回收安排
序号 |
楼宇 |
时间安排 |
1 |
基础医学院 |
9:00~10:00 |
2 |
中西医结合研究院、 医学科学研究院、 SPF实验动物中心 |
10:00~10:30 |
3 |
科研中心肿瘤干细胞研究院 |
10:30~10:40 |
4 |
解剖馆 |
10:40~10:50 |
5 |
药学院 |
10:50~11:30 |
6 |
口腔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
13:30~14:00 |
7 |
基础实验中心 |
14:00~14:30 |
8 |
检验医学院 |
14:30 |
时间安排供参考,根据现场实际分拣称重调整进度。 |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18842688611、8611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