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相关单位于7月15日(周三),按照回收安排,提前将所属实验室空试剂瓶摆放至楼宇外指定位置。回收现场需各单位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到场,配合完成核验回收工作。
一、工作要求
1.搬运时需佩戴手套等个体防护用品;
2.空瓶内不能留有残渣、废液,必须归拢装箱,每箱外包装需写明实验室名称和空瓶数量。
二、回收安排
序号 |
楼宇 |
时间安排 |
1 |
基础医学院 |
9:00——9:30 |
2 |
医学科学研究院、中西医结合研究院 |
9:30——9:40 |
3 |
科研中心 |
9:40——10:00 |
4 |
解剖馆 |
10:00——10:10 |
5 |
药学院 |
10:10——10:30 |
6 |
二级学院楼 |
10:30——11:00 |
7 |
基础实验中心、检验医学院 |
11:00——11:30 |
时间安排供参考,根据现场实际分拣称重调整进度。 |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18842688611/8611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