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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

时间:[2018-09-04]      来源:

为切实加强我市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我市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学习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安部省厅有关要求,全面推进辽宁省危险化学品治安信息系统建设。根据省厅要求,市局决定委托“大连连大安全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对全市剧毒化学品单位涉及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2015年参加公安机关安全教育培训的单位人员(携带安全培训合格证)和各单位新增加的涉及剧毒化学品人员,包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安全管理、网络管理操作人员、采购、保管、领取、使用、守卫等接触剧毒化学品的人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和网络管理操作人员。

二、培训时间

4月中旬进行,为不影响单位生产,各单位可将人员分两期报名(填写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组织本单位涉及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各单位对涉及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人员进行调整必须报请公安机关同意,新增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方可上岗作业。为解决部分单位需要,经与培训单位协商,每年下半年再组织一次培训,对因故不能参加上半年培训的人员和新增加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名单于3月25日前报属地公安机关和大连连大安全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有关培训事宜请与该公司联系。

联系人:廖若舟

联系电话:15640851870

大连连大公司邮箱:dlld_pxb@126.com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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