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市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我市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学习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安部省厅有关要求,全面推进辽宁省危险化学品治安信息系统建设。根据省厅要求,市局决定委托“大连连大安全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对全市剧毒化学品单位涉及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2015年参加公安机关安全教育培训的单位人员(携带安全培训合格证)和各单位新增加的涉及剧毒化学品人员,包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安全管理、网络管理操作人员、采购、保管、领取、使用、守卫等接触剧毒化学品的人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和网络管理操作人员。
二、培训时间
4月中旬进行,为不影响单位生产,各单位可将人员分两期报名(填写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组织本单位涉及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各单位对涉及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人员进行调整必须报请公安机关同意,新增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方可上岗作业。为解决部分单位需要,经与培训单位协商,每年下半年再组织一次培训,对因故不能参加上半年培训的人员和新增加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名单于3月25日前报属地公安机关和大连连大安全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有关培训事宜请与该公司联系。
联系人:廖若舟
联系电话:15640851870
大连连大公司邮箱:dlld_pxb@126.com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