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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25]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要求,为提高学校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学校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学校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学习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安部有关要求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涉及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才能上岗作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2017年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单位人员(携带安全培训合格证)和各单位新增加的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人员,包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安全管理、网络管理操作人员、采购、保管、领取、使用、守卫等直接接触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要求在六月底前完成,为不影响单位生产,各单位可将人员分两期报名(填写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组织本单位涉及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人员按时参加培训,费用由各单位自理。

请于5月6日下班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到资产管理处,联系人:王建梅 电话:86110097 13610860389(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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